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曝光7起机动车交通违法案例

5月15日,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曝光7起机动车交通违法案例,涉及”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,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””“驾驶机动车一次连续变换两条车道”“驾驶机动车不按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“等违法行为。希望大家引以为戒,务必遵守交通法规。

典型案例

1

沪DPY**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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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2023年3月9日15时13分,号牌为沪DPY***的小型普通客车在南北高架东侧延东立交分叉口,实施了“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,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”违法行为。

处罚:罚款100元,记1分。

2

沪M98**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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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2023年2月5日12时41分,号牌为沪M98***的小型越野客车在延安高架北侧近虹井路下匝道路段,实施了“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,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”违法行为。

处罚:罚款100元,记1分。

3

沪AF52**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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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2023年3月26日22时38分,号牌为沪AF52***的小型轿车在沪昆高速进沪19KM约41米处,实施了“驾驶机动车一次连续变换两条车道的”违法行为。

处罚:罚款200元

4

沪AB55**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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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2023年3月26日21时11分,号牌为沪AB55***的小型普通客车在汶水路近万荣路西约41米处,实施了“驾驶机动车一次连续变换两条车道的”违法行为。

处罚:罚款200元

5

沪AB73**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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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2023年1月2日8时11分,号牌为沪AB73***的小型轿车在宜山路古美路,实施了“驾驶机动车不按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的”违法行为。

处罚:罚款200元,记6分

6

沪AGR9**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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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2023年1月2日10时21分,号牌为沪AGR9***的小型轿车在松卫北路斜泾路,实施了“驾驶机动车不按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的”违法行为。

处罚:罚款200元,记6分

7

沪B22**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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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2023年1月2日13时57分,号牌为沪B22***的小型轿车在江浦路菱白园路,实施了“驾驶机动车不按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的”违法行为。

处罚:罚款200元,记6分

资料:市公安局交警总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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